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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二、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06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5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一体推进产业强省、企业兴省、就业稳省,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5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内,努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一)建立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在重大规划编制、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就业影响评估,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以上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就业创业评价激励机制,制定促进就业先进地区分级分类激励实施办法,在就业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地区给予资金支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不力、政策资金执行滞后的地区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建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做好就业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使用,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落实。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支持,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最高50万元—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就业工作。协同推动产业、企业、就业联动,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强化政策、岗位协同,建立部门间岗位挖潜扩容会商机制,同步做好岗位开发、技能提升、服务匹配,更好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聚焦县域经济促就业(四)聚焦农业强县促就业。聚焦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主线,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立就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打造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总结推广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经验做法,推进“一县一业”项目式培训评价方式,围绕云南鲜切花、云南普洱茶、云南咖啡培育一批“地域+行业职业”特色劳务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聚焦工业大县促就业。聚焦工业转型升级,挖掘先进制造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围绕绿色铝延链补链、硅光伏提质升级带动就业。以人口和外出务工大县(市、区)为重点,主动承接五金、家具、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对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围绕全力打造“旅居云南”品牌,分批建设旅居重点项目,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定期发布特色旅居目的地及重点招商项目,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新就业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创造文旅就业机会。支持培育“新云南人”创业生态,加大民宿管家、旅居主播、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培养,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聚焦口岸强县促就业。依托“2+3+N”沿边产业园区发展格局,强化昆明、曲靖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瑞丽、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打造沿边产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推动“百企入边”,加快边境仓储物流、贸易商品市场、边民互市场所建设,带动商贸物流领域就业,支持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促进边民就业增收。围绕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重点培养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口岸、抵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需求提供服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撑(八)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打造“七彩云南·创业福地”品牌,推广普洱“创业之城”特色模式,塑造“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创业品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场地、税收等政策扶持。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效应,鼓励支持“归雁”返乡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评价认定为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的,给予30万元—200万元补助资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幸福里”社区就业平台为龙头,以零工市场、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建成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协同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下沉,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招聘求职、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供需匹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聚焦岗位挖潜扩容的重点方向,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实施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养老服务、绿色能源、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每年组织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招录,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等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优质岗位。提升青年就业服务效能,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畅通求助渠道,精细化跟踪帮扶。(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就业应急保障(十二)加大市场化岗位挖潜扩容。加大岗位挖潜扩容力度,把岗位创造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企业。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定期挖掘归集省内外就业岗位。培优扶强中小企业,构建“创业—个转企—企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培育便民生活圈,打造“夜经济”等消费场景,发展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模式,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围绕景区服务、乡村旅居(游)等做大旅游市场规模,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拓宽银发经济岗位需求,增加健康照护和托育服务岗位。深入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工程项目用工潜力,扩大就业容量。〔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能力。发挥“以工代赈”项目作用,加大劳务报酬发放规模,促进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大科研助理、特岗教师、医疗卫生、基层治理、“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岗位开发力度和国有企业招聘力度。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提升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加强就业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经济走势、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冲击,适时开展规模性失业风险评估。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就业舆情监测研判、协调和应急处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和储备性岗位及时安置,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稳定社会预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信访局、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稳妥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加强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要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探索行之有效的就业创业工作经验。要加强宣传引导,挖掘选树先进典型,确保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上取得明显成效。
2025-05
为全面谋划“十五五”科技创新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征求《昆明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并通告如下。一、 意见建议内容围绕我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二、 建言要求立足昆明市建设发展,聚焦“十五五”时期科技领域需要谋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政策等提出意见建议,建言要主题明确、观点鲜明,突出战略性、创新性、宏观性和可操作性,建言字数不限。三、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四、 征集方式(一)本次网上意见征求活动,建议文稿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kmkjcxgh155@163.com(主题请注明“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建言献策+关键词),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保密方式报送昆明市科技局。(二)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三)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参考吸纳。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5月20日
2025-05
各试点企业、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2023 年云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昆明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推进,我办定期跟踪试点项目进展,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云南广益食品等13家企业试点项目进展情况。为避免试点资格空置,财政资金闲置。请上述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将已签订的合同、试点项目进度情况通过邮箱报送至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数字化转型试点资格,我办将按照程序进行递补。联系人:谢祚云0871-63105600,邮箱:kmsgxjxcc@163.com 。附件: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进度滞后企业名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5年5月27日 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转型项目进度滞后试点企业名单(第一批)序号企业名称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云南广益食品有限公司阳宗海91530100MA6K89TC7L2昆明市张英老酱厂阳宗海9153010070974341853昆明徐璟记酱菜厂阳宗海91530100MA6K42PX244云南丁氏蜂业工贸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00070970334425云南三迤酒业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102MA6N7TH4716云南神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0055012305697石林无量食品有限公司石林县91530126MAD24RFX358昆明市华港塑业有限公司安宁市9153018171947838XP9云南璞凌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00MAD429MJ5E10昆明特锐铸造有限公司富民县91530124778576465R11昆明厚森木业有限公司富民县91530124098398087Q12云南云彩金可虾青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林县91530126MA7N7A3A7313昆明联控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11346640013W
2025-05
根据《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等规定,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及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揭榜制项目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7日—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871-63138816。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871-63167157。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502室,650051。 附件:揭榜制项目拟立项项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5月27日附件揭榜制项目拟立项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发榜方推荐部门起止年限备注1滇东北复杂区中浅层页岩气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云南省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2新一代典型锡资源绿色分选关键技术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3磷石膏源头无害化-矿山生态修复利用成套技术研发与应用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8合计:3项
2025-05
各有关单位:202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已报省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审定发布。为做好获奖项目表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供拨款账号在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授奖和省财政厅下达经费后,奖金由省科技厅统一拨付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由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自行商议分配。为及时、准确拨付奖金,请各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奖金拨款回执(见附件1)纸质件提交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拨款回执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传真无效。请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在正式拨款前如有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并重新报送回执。如因信息不全或错误,以及未按时提交回执导致奖金不能正常拨付的,责任由完成单位自负。通知所列拟奖项目和等级(见附件2)为预通知,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最终获奖项目和等级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奖励决定文件为准。二、领取证书项目获奖证书将在省委、省政府正式召开202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后发放。届时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可派人凭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到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统一领取获奖证书。三、联系方式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服务中心: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2号楼5楼8501室,王雁,0871—68232792。电子邮箱:wy02003@126.com。 附件:1.奖金拨款回执(点击下载) 2. 202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拟奖励项目(人)名单(点击下载)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5月26日
2025-05
有关单位:根据《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昆科规〔2023〕1号)《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昆科发〔2025〕10号),经过公开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申报、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答辩、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审议通过,现将昆明市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拟立项的“昆科惠民智启未来科学传播品牌活动”等2个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方萍,0871-63137618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871-63161395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27室,邮政编码:650500附件:昆明市2025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昆明市科技局2025年5月21日昆明市2025年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名单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1“昆科惠民 智启未来”科学传播品牌活动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2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项目(重大科普活动)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广播电视台、湖州中自信息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创新中心
2025-05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昆明市科技局关于转发202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文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经相关程序,现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推荐材料有异议,请以实名并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纪检部门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联系方式: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电话:0871—63136416;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电话:0871-63173306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邮编:650500附件: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项目材料昆明市科技局2025年5月22日
2025-05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现组织开展我省申报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领域(一)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1.工业“六基”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2.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及创新药。3.网络强国领域: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二)以下企业不予推荐1.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3.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4.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二、组织实施(一)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我省正在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审工作,若企业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基本符合的,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1.企业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二是2025年5月30日前,申报企业向所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2份纸质申报材料(附件1、5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填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2.各州(市)推荐。2025年6月5日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和实地抽查,经认真审核汇总后,将1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州(市)留存一份备查)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2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是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复核企业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二是2025年6月5日前,复核企业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5装订成册)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2室),《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三、工作要求(一) 确保公平公正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各级工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全流程,切实杜绝虚假申报或违法违规申报等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坚持公平公正,企业只要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二)高度重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今后培育支持的重点对象,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组织相关科室深入研究,结合前期梳理的“种子名单”,充分挖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企业完善材料,对申报企业情况了解不深的应组织专人或委托县级工信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企业和2025年复核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填写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与申报材料有关的企业内设部门共同研究,认真审查把关后按程序报送。(三)辅导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为企业免费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也将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申报辅导,届时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级和县级相关工作人员、近年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申报人员参加。四、相关说明(一)中小企业界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例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满足一个条件即可)。(二)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三)审计报告要求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2024年度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申报企业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要求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五)细分市场占有率及国内发明专利材料要求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企业仅需参照附件5模板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六)网报提示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陆账号、密码,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往年也存在申报截止日网络拥堵的情况,请申报、复核企业抓紧时间研究政策、提前准备材料,争取在申报开放日即完成线上申报。其他未尽事宜,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为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查找),相关指标参考附件6。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871—63512824邮 箱:ynsmegov@126.com 附件: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3.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5.佐证材料6.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点击下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5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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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如下:一、请组织本州(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5年5月14日—6月26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开展年度信息更新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二、2025年新申报和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需更新年度信息。三、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四、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或州(市)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进入“企业信息管理”—“企业重大变更”模块,点击“新增变更”,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县级、州(市)级工信部门逐级审核企业变更信息。迁移企业由相关州(市)负责通知开展信息更新。五、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及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请各州(市)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辖区内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并做好情况跟踪,避免因为数据原因影响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和本州(市)培育成效。六、平台账号登陆等相关问题请参照《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执行,具体问题请联系企业所属地县级工信部门或技术咨询电话12381、010-87901037。 附件: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202505191745165143.pdf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1—63512824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