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政策
公告
服务商
已为你找到 403 条通知公告
2026-06
按照《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开发区“园中园”培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昆工信通〔2025〕52号)要求,经开发区申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拟认定“特色云品产业园”等31个“园中园”为2026年昆明市开发区第一批“园中园”。现将拟认定“园中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35786监督电话:0871—63130520 附件2026年昆明市开发区第一批拟认定“园中园”名单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15日
2026-06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有利于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有利于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动落实。 二、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消费、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28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 三、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大引导支持力度,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节能降碳改造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节能降碳主体责任,积极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加快形成实际的节能、减煤和降碳成效。 附件: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pdf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 态 环 境 部国务院国资委国 家 能 源 局2026年5月18日
2026-06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创新合作机制,降低应用门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规模化应用,现面向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公开征集第二批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实施的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与意义开展“先使用后付费”合作模式,旨在搭建供需对接桥梁,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门槛,缓解应用单位采购使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资金压力与决策风险,加速创新成果的落地转化与迭代优化,促进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商业化,形成供需双侧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新局面。二、征集范围面向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和技术需求的单位(以下简称“需求方”)以及掌握先进适用技术、产品或解决方案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征集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实施的合作项目。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1.数字经济与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软件、区块链应用等);2.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3.新材料;4.绿色低碳与节能环保技术;5.智慧城市与公共服务;6.生物医药与大健康;7.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8.其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备创新性的领域。三、征集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在专利有效期内),技术先进、成熟度较高(5级及以上)、具备市场化前景的成果。2.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团队,能够保障使用期间的技术支撑需求。3.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30个项目。四、有关要求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17:00前,将“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实施的项目报送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邮箱ynskjtqyc@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成果转化处崔文川,0871-63104096。首批已发布的成果不再申报。五、支持与激励1.宣传推广:对征集入选的项目,将通过省科技厅官方平台、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智能服务平台和行业媒体等进行发布宣传推广,提升科技成果与完成主体知名度。2.对接服务:帮助组织专场对接会、推介路演等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匹配。3.资源协调: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对接相关产业园区、企业、投融资机构、科技保险等资源,为项目落地提供便利。4.政策倾斜:对于成功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在符合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奖补政策等申报条件时,予以优先推荐或适当倾斜。 附件:第二批“先使用后付费”项目征集申报表(模板)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6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6-06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做好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企业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评价工作流程(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对所属地区内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提交至省科技厅分批次在评价系统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地区内企业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4.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5.首次参评的企业。(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由省科技厅委托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负责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原则上被抽查企业不含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以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同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经抽查符合条件)三年内仅抽查一次。(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报送所属地区内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由省科技厅负责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全省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三、有关工作要求(一)严把审核评价入口。一是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完善审核评价流程,坚持“优质”标准,树牢质量意识,坚决摒弃“唯数量论”。二是要重点审核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等指标,是否与企业科技属性相匹配;企业所填知识产权的数量、类别是否与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中信息一致;企业申报主导产品与实际主导产品是否一致,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是否与主导产品相关。三是在审核评价工作中,要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重点筛查和关注财务指标波动大、数据材料存在逻辑矛盾的企业,坚决防范申报材料包装造假问题,坚决防止经营异常、违法违规企业进入。四是要严把企业科技属性,严禁将单纯从事商贸流通、简单组装加工、无自主研发活动的企业包装入库。同时,要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自主申报,防范不良中介机构违规参与申报工作。(二)深化企业风险核查。一是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税务、社保、知识产权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加大实地核验和数据分析挖掘力度。对入库前需实地核查的企业,要做到走访核查全覆盖,现场核实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数据一致性等情况,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二是要做好公示企业的风险核查,对评价系统反馈的风险企业及时进行复核,剔除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三是要做实集中随机抽查,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重点核验指标异常、数据矛盾、突增突减等情况,必要时要开展现场核查。四是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运行监测,对评价系统反馈的发生重大变化或再次发现存在风险情况的企业进行复核,及时将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企业清理出去。(三)强化工作督办机制。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省级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机构加强监测分析,针对评价工作中风险异议企业数量较多、通过评价企业质量较低的地区,开展实地监督指导,改进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四、时间安排(一)企业填报。参评企业应于2026年6月1日—8月31日系统开放期内完成信息填报。(二)材料审核。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于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所属地区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审核。(三)实地核查。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分别于2026年7月15日(第一批次),9月10日(第二批次)前完成所属地区相关企业的实地核查。(四)公示。省科技厅分别于8月31日前、10月15日前,分两个批次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五)随机抽查。省科技厅于11月30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六)评价工作总结。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各地区内评价工作情况、实地核查情况。省科技厅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云南省年度评价工作总结。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支持:010-88656315。(三)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赵海月,0871-63113568。(四)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范珂,0871-63104096。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6月10日
2026-06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65号,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精神,便于相关主体申报涉及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服务机构奖补资金,现将《云南省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非平台类)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要求(一)请各州(市)科技局和相关推荐单位,按照“指南”规定的条件、程序、需提交材料等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服务单位、企业等申报,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t.yn.gov.cn)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中的“科技成果转化奖补专项”,按所申报的类别填报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附件。(二)此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分为“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类”、“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服务机构促成转化落地类”、“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类”等5类,其中,“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类”、“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服务机构促成转化落地类”等4类项目必须是2024年内完成交易、研发,且2025年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类”申报企业需是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科技型企业,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平稳运营满2年。二、申报时间2026年实行常态化申报、分2个批次评审。2026年6月5日至11月3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原则上2026年7月31日前推荐的,纳入第一批评审;2026年8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推荐的,纳入第二批评审。三、联系人及电话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类、机构出让科技成果类冯老师,0871-63125963;2.服务机构促成转化落地类常老师,0871-63127546;3.企业自主研发成果产业化类、科研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类张老师,0871-63113588;4.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赵老师,0871-63104396崔老师,0871-63104096。 附件:云南省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非平台类)申报指南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6月8日
2026-06
各有关单位: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5〕6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如下。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一、选题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任务,落实省委科技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遵循“支撑决策、研以致用、鼓励协同”的原则,重点聚焦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服务需求,针对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前瞻性、基础性、重大性问题开展研究,为全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提供智力支撑。(一)新质生产力发展机制、路径与政策体系研究研究内容:立足新质生产力内涵特征,剖析前沿技术突破、创新生态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对新质生产力的驱动逻辑,研究科技创新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机制与路径,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举措建议,并开展有关前瞻性、战略性和应急性研究。成果形式: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机制与路径研究研究内容:结合云南发展实际,研究教育、科技、人才三者融合发展的机制,调研云南省协同发展现状,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提出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提升协同发展效能提供决策参考,并开展有关前瞻性、战略性和应急性研究。成果形式: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各1份,政策代拟稿1份。(三)加快推动外来旅居人才入滇创新发展路径研究研究内容:立足云南旅居产业提质升级,梳理外来旅居人才入滇现状、结构特征及创新发展潜力,聚焦外来旅居人才入滇创新发展的核心诉求与现实障碍,结合云南新质生产力培育需求,提出适配云南发展的人才引育留用路径,以及推动旅居人才与本地特色产业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四)推动云南省科学智能(AI forScience)发展对策研究研究内容:聚焦科学智能(AI forScience)发展趋势,系统分析科学智能在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绿色能源、生态保护、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潜力与现实短板,借鉴发达省份经验,探索适合云南的科学智能发展路径,从产业赋能、创新生态、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五)零基预算改革背景下重构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研究研究内容:围绕零基预算改革核心要求,聚焦当前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与改革适配不足、资源配置不高等问题,结合科技领域预算管理实际,梳理零基预算改革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控要求,调研现有项目管理模式短板,借鉴先进地区实践经验,重点研究项目立项评审、预算分配、过程监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重构路径,提出适配零基预算改革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方案及科研绩效动态监测体系,为零基预算在科技领域的全面落地提供决策支撑。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六)云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及区域科技创新监测评价研究研究内容:基于创新监测评价相关理论与方法,围绕科技强国监测重点任务,借鉴其他省份创新发展监测评价实践经验,紧密结合云南发展实际,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方面,系统研究创新型云南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选取有色金属制造业、生物医药领域及州(市)层面等维度开展监测评价研究,形成工作方案和系列监测评价分析报告,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成果形式: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及工作方案各1份,分析报告3份以上。(七)云南省科技数据汇交及管理研究研究内容:结合云南省科技数据管理实际,围绕当前数据汇交分散、标准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共享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调研全省科技数据汇交现状,借鉴国家相关标准与先进经验,分析新技术应用潜力,重点研究规范汇交流程、完善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控与安全保障的路径,以及重点领域科学数据汇交标准体系,依托生物资源与新材料云南省特色优势领域数据基础,开展科学数据标准、汇交规范及审核机制研究,提出适配云南重点产业与科研领域的科技数据汇交及管理优化方案。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八)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应用研究研究内容:结合重点产业方向及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省级科技计划体系基础上,依据项目核心目标与公共资金属性,研究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创新平台与人才等类型的项目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提升省级科技计划的整体效能提供决策支撑。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政策文件代拟稿2份(九)云南省锗、铟新材料产业发展延链补链强链对策研究研究内容:梳理全省铟、锗资源及产业现状,重点围绕7N级高纯铟、超高纯锗单晶制备以及磷化铟衬底、ITO高端靶材、光纤级四氯化锗、红外光学锗器件低成本制备及稀散金属分离回收利用开展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分析,结合云南省产业链断点与薄弱环节,探索延链补链强链路径,提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升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科技支撑云南省重大工程建设实践与对策研究研究内容:聚焦云南省交通、水利水电等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实际,梳理科技在工程设计、施工建造、运维保障等环节的应用实践与成效,系统分析当前科技支撑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适配不足、成果转化不畅、创新协同不够等问题,结合重大工程建设核心需求,研究提出科技支撑的重点方向、技术领域与核心任务,为推动重大工程高效落地提供决策参考。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及咨询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一)科技支撑云南省绿电高价值实现路径研究研究内容:系统评估云南省绿电资源潜力、开发现状及消纳情况,重点研究市场机制创新(如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与碳市场衔接)、技术集成应用(如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调度)、商业模式探索(如绿色溢价、绿色金融产品)及产业协同(如绿电制氢、低碳产业零碳园区)等多维度发展路径,深入剖析当前制约绿电价值实现的机制壁垒、技术瓶颈和市场障碍,提出科技引领支撑绿电从“电量价值”向“全维度高价值”跨越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二)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创新机制研究研究内容:落实省委科技委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系统梳理与总结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特派团)工作的发展历程、实践做法、经验总结、亮点成效及典型案例,剖析当前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突破现有管理制度框架,研究提出与服务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省州县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创新、选派机制优化、激励保障体系强化以及经费包干制使用管理细化等具体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三)科技支撑云南省高原特色山地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对策研究研究内容:聚焦云南省高原特色山地农业机械化、智能化、轻量化发展重大需求,以“山地适配、降本增效、农机农艺融合、智慧作业”为核心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云南山地丘陵农业生产条件、特色作物机械化基础和农机装备应用短板,研究提出适合云南复杂地形、多样作物、分散经营条件的山地农机装备技术攻关方向及有关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四)云南省热带水果新品种引育及适配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研究内容:系统梳理云南热区主导热带水果新品种引育现状、种质资源储备及推广应用情况,分析引育过程中存在的核心瓶颈。聚焦热带水果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梳理国内外热带水果种质资源现状,结合云南低纬高原不同热区生态差异,研究提出榴莲、可可等热带水果新品种引育基础条件及适配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五)云南省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实施路径与对策建议研究内容:分析全球人工智能+合成生物学前沿,梳理美欧战略布局及深圳、上海等地区在生物制造领域政策创新经验,调研云南生物资源及企业智能化水平,摸清菌种库、算法模型等关键要素家底,剖析云南生物制造核心菌种匮乏、中试验证缺乏、专用大模型缺失、数据标准不一等瓶颈,聚焦人工智能辅助疫苗与抗体药物研发、生物合成、功能食品等场景,提出“揭榜挂帅”、柔性引才、精准招商及分级监管等差异化对策,为探索构建“人工智能+生物制造”云南模式提供决策支撑。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六)云南省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研究研究内容:立足云南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实际,系统梳理全省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现状、政策体系与实践成效,重点剖析产学研供需脱节、技术经理人队伍薄弱、转化机制不畅、科技金融支撑不足、中试平台缺失、成果估值与利益分配不完善等核心堵点,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等政策导向,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科技金融赋能、中试平台搭建、尽职免责与激励机制完善等方面,提出推动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成果2份。(十七)澜湄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与合作模式对策研究研究内容:依托澜湄合作开放平台,摸清新形势下澜湄国家科技创新发展与合作现状,深入调研和分析制约区域合作的关键问题和障碍,研究提出加快推动澜湄区域科技创新发展与合作的对策建议,推动形成“创新驱动、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澜湄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强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政策协同、科研协同,为澜湄地区创新走廊建设提供重要决策支撑。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八)高水平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对策研究研究内容:系统梳理云南省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的现状及优势领域,研判当前存在的核心瓶颈,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结合科技强国建设需求,研究提出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的重点领域布局、主体协同机制,探索政策优化、人才培育、资金保障、跨文化沟通的可行路径,提出高水平发起设立及运营管理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十九)云南省开源、敏感科技信息监管与协同治理机制研究研究内容:聚焦开源科技信息与敏感科技信息的监管与协同治理,开展开源科技信息利用与情报源建设、科技敏感信息界定与发布审核落地机制、科技领域重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与处置、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具体举措建议,为构建覆盖信息界定、风险处置、协同监管的制度框架提供决策依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及政策代拟稿各1份。(二十)面向产业高质量发展贯通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对策研究研究内容:围绕具有云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未来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重大需求,系统调研分析贯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典型模式和有益经验,提出云南省贯通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本思路和实施路径,并聚焦干细胞及类器官、异种器官移植、实验动物及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领域,梳理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需求,研提云南省基础研究重点方向,凝练形成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清单。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十一)科技支撑云南省“算力+能源”协同发展措施研究研究内容:梳理云南省清洁能源资源分布及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现状,重点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在算力园区的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高耗能算力负载动态调度与能耗优化模型、绿电交易机制与碳足迹追溯以及算力中心余热综合利用等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参考国际国内标杆项目,剖析算力能耗增长与电网稳定运行的潜在冲突点,探索“绿电直连模式”、“算力负荷参与电网调峰”等创新模式,提出推动能源流与数据流协同互动方式、降低算力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等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十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调查及标准操作规程研究研究内容:调查研究云南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产出、转化成效等方面情况,系统梳理科技成果转化及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问题及成因,借鉴省外实践成功经验,提出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措施建议及标准化的成果转化规程。成果形式: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十三)科技支撑云南亚高原“医养研旅”融合创新发展模式研究研究内容:系统梳理云南省亚高原地区的气候、生态及医疗资源禀赋,科学解析低氧环境对人体健康(心肺功能、慢性病康复、睡眠质量等)的影响机制,重点研究科技支撑下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生态旅游、科研转化于一体的创新服务模式,探索构建涵盖资源评估、服务标准、技术支撑的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提出科技支撑路径与政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十四)科技支撑云南省水风光绿色能源安全高效送出消纳对策研究研究内容:聚焦云南绿色能源资源优势,围绕水风光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以绿色能源基地“资源高效开发、源网协同送出、绿色能源高水平消纳”为核心导向,研究绿色能源基地—交直流电网源网协同送出规划与安全边界校核、绿色能源基地与送出通道的协同优化运行等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提出提升水风光基地资源互补与消纳能力的策略及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及调研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十五)云南省规上企业研发投入与产出调查及激励政策研究研究内容:深入剖析云南省近5年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与产出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先进地区、周边省份进行对比分析,借鉴相关成功经验和做法,根据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科学研判未来可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精准找出提高云南省规上企业研发投入的潜力点和关键点,结合研发经费后补助等政策措施,分级分行业研究提出精准激励云南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路径和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十六)省级政务信息化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工程落地实践路径及方法研究研究内容:紧扣云南省政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需求,梳理省级政务信息化发展现状及政务信息化建设现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分析省级政务大模型应用需求与痛点,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省级政务大模型建设及应用成功经验,结合云南省省级政务特点,提出构建政务信息化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工程的整体架构及指标评价体系的对策建议。成果形式:咨询报告及研究报告各1份,阶段性成果2份。二、项目申报要求(一)项目承担单位为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备科技领域软科学研究明显优势和人才团队等基础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未被列入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失信名单。项目承担单位可为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鼓励跨部门、跨学科合作研究。(二)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同一方向同一单位只能择优推荐1个项目。(三)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实施项目的能力,未被列入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失信名单。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同时主持1个本专项项目,2026年6月前有在研本专项项目或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请专项项目。(四)同一选题,择优支持1个项目,项目实施期为1年。预期成果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要结合云南实际,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成果主要形式为战略规划、产业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技术攻关路线图、政策文件代拟稿、论文著作等。项目实施期限内,项目承担单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情况,将作为项目验收评价的重要依据。三、项目申报流程(一)网上填报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项目申报单位即可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下的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6月9日8:30,关闭时间:2026年6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2.未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账户的申报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均用全称。(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项目推荐部门要严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与选题的关联性以及申报人资格。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3个工作日之内。推荐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8:00。(三)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请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有关材料。(四)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奎燕飞,6313674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6月5日
2026-05
有关单位:2026年4月28日,云南省委科技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清单。按照《云南省科技揭榜制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经商行业主管部门、需求征集、咨询论证等流程,已正式明确2026年度揭榜制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指标、发榜单位等内容。现面向国内外征集揭榜团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榜项目及发榜单位本次发布的项目,涉及重大工程、生物医药、矿山开采、新材料、先进制造、场景创新等领域,具体发榜项目和发榜单位详见附件。二、揭榜要求(一)揭榜方揭榜方应是国内外具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或多个创新主体组成的联合体等,鼓励产学研合作揭榜攻关。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揭榜团队负责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3年内无违背科研诚信的记录及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3.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4.发榜方及其子母公司(单位)不得作为揭榜方。(二)其他要求1.揭榜方、发榜方在技术攻关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2.揭榜制项目可行性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考核指标及考核方式,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少于榜单的研究内容。3.揭榜方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揭榜方对揭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4.多个单位联合揭榜的,要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分配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附件提交。5.项目可行性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是涉密内容需脱密后提交。(三)研究内容,预期技术、经济、社会效益指标详见附件。三、揭榜流程(一)揭榜洽谈。有意向的揭榜方根据本次项目需求内容填报揭榜意向表和“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详见附件18),与发榜方对接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提出合理技术解决方案,研究编制科技揭榜制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可行性方案纸质版扫描件(PDF版)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云南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具体如下:附件1至附件6的项目申报材料反馈至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及电话:张红云,0871-63138816;电子邮箱:ynskjtgxc2025@126.com。附件7的项目申报材料反馈至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人及电话:吴杰,0871-63163265;电子邮箱:wujie3140939@126.com。附件8的项目申报材料反馈至省科技厅社发处,联系人及电话:胡燕琴,0871-63135540;电子邮箱:ynswyycytjb@126.com。附件9至附件11的项目申报材料反馈至省科技厅成果处,联系人及电话:赵千政,0871-63104396;电子邮箱:ynskjtqyc@126.com。附件12至附件16的项目申报材料反馈至省科技厅平台处,联系人及电话:赵青,0871-63138618;电子邮箱:kjtptc2024@163.com。附件17的项目申报材料反馈至省科技厅基础处,联系人及电话:罗珊珊,0871-63163187;电子邮箱:1808518121@qq.com。(二)方案论证。省科技厅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并审核科技经费投入情况,根据评审论证意见商发榜方择优定榜。发榜方、拟确定中榜的揭榜方按有关规定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实施方案报送省科技厅。(三)中榜公告。省科技厅向社会公示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发榜单位和中榜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将中榜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 附件:1.“大型水电工程绿色低碳施工与多能协同供能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2.“轨道交通智能应急管理与协同决策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3.“深部复杂磷矿安全高效采选充一体化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4.“高纯红磷绿色制备与产业化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5.“高性能稀土催化材料制备与应用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6.“稀土强化硅基OLED微型显示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7.“柑橘黄龙病生物防控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8.“合成生物底盘细胞智能创制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9“高原复杂地形气象条件下无人机装备高原适配、高精度算法关键技术集成及场景应用示范”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0.“高原山地花卉物流关键技术集成及场景应用示范”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1.“物流园区公铁联运无人驾驶关键技术集成及场景应用示范”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2.“低浓度铂族金属高效回收与资源化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3.“对苯二甲酸加氢精制钯炭催化剂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4.“高端锡铟焊料智能设计与可靠性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5.“云南特色植物功效成分数据库构建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6.“新型载体蛋白的筛选和新型载体疫苗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7.“先进制程芯片及信息存储用高纯钌材料的可控制备关键技术”揭榜制项目需求表18.揭榜意向表及“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5月28日
2026-05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达标,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提升,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2026年云南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的范围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氮肥、现代煤化工、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发酵、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木材加工及其制品、建材、铅冶炼、锌冶炼、铁合金、印制电路板、聚酯涤纶、毛纺织、丝绸、维纶、氨纶等28个行业工业企业,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的工业企业: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3.近三年依法合规用工,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4.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单位;5.2025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6.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7.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8.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2.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不存在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事故,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4.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GB/T 43477)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5.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法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6.建立节水管理制度,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二、遴选程序(一)申请。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和园区可向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详见工信部节能司网站,纸质材料一份、光盘一份,电子版同时登陆“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二)初步材料审核。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水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照通知遴选范围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步材料审核,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企业名单及申请报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初评及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照遴选要求及技术考核相关指标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初评,评选出云南省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后公告,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参加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 话:0871-63512586联系人:省水利厅水资源处电 话:0871-63602384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电 话:0871-63113984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电 话:0871-63215520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21日
2026-05
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及《对“云岭名方”入选中药制剂给予支持的措施(试行)》要求,推动首批10个“云岭名方”入选品种高质量发展,加速其向新药转化,做强做大我省中药产业。现组织申报2026年云南省首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云岭名方”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由首批10个“云岭名方”持有单位(医疗机构)牵头,鼓励联合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药品生产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医”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在云南省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企业经营业绩好,且企业自筹的资金符合项目申报要求。(二)申报单位须针对首批10个“云岭名方”中的具体品种进行申报,每个品种限申报1个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重点方向下所列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进行整体申报,原则上须覆盖选题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相关选题有特殊规定的除外),项目执行期3年。申报项目原则上自筹经费与申请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统筹资源,加快研发进度,完成考核指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按序组织策划后续研究项目,择优滚动支持。(三)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具有相关研究经历及能力,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承担有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且执行期满3个月后无故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其中,承担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与在研项目同类别计划的项目。(四)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的管理。对于立项项目,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科技活动全流程实施诚信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按合同要求达到相关考核指标要求。若因主观原因未达到的,将按照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记入科研诚信档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生命科学研究,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项目申报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多单位参与的项目须分别提供各参与单位或其上级部门提供的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意见。二、重点支持方向研发目标及任务、绩效目标要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遵循中医药理论,整合“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针对首批10个“云岭名方”品种,系统开展药学、非临床及临床研究,解决制约其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提升产品质量、明确临床定位、夯实安全有效性证据,最终推动其向中药新药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方向一:药学研究1.1药材与原料研究实施内容:参照《中国药典》,开展关键药味及云南道地药材的基原鉴定与产地溯源研究;建立药材、饮片及提取物的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并结合含量测定、浸出物、外源性污染物检测等明确其关键质量属性;研究建立原料(药材、饮片、提取物)的质量标准,确保批次间稳定性与一致性。考核指标:确定药材基原;修订完善药材标识成分的含量和浸出物的测定方法和指标,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受理;建立不低于3味关键药味/原料的特征图谱或指纹图谱;制定并完善关键原料的内控质量标准;提供不少于3批中试规模原料的稳定性研究数据。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1.2工艺提升研究实施内容:基于“云岭名方”传统制备工艺,运用现代制药技术进行工艺优化;开展中试放大研究,验证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重复性;研究关键工艺参数与关键质量属性的相关性,实现生产过程的可控化。考核指标:形成稳定、可控、可放大的生产工艺规程;完成不少于3批中试规模样品的生产;关键工艺参数得到明确与验证;工艺变更获省药监局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1.3质量标准研究实施内容:针对“云岭名方”品种,系统开展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参照《中国药典》,对制剂的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等项目进行升级。重点建立多成分、多指标的含量测定方法,引入指纹图谱或特征图谱技术以控制批间一致性,强化重金属、农残、微生物等安全性检查项,构建科学、全面、可控的高质量标准体系。考核指标:完成制剂质量标准提升研究,包含指纹图谱/特征图谱、浸出物、多成分含量测定等项目的提升研究;形成高于现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云岭名方”质量标准草案;完成质量标准草案的方法学验证;变更标准获省药监局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方向二:非临床研究2.1安全性评价实施内容:系统开展单次给药毒性、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根据制剂特点,开展刺激性、过敏性、溶血性等试验;对长期临床应用中未见的潜在风险,开展必要的遗传毒性、生殖毒性等研究。考核指标:在中药制剂说明书中明确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获得符合GLP规范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报告;明确制剂的毒性靶器官、安全剂量范围及临床用药风险提示。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2.2有效性评价实施内容:针对性地开展支持其后续申报目的的非临床有效性评价研究,包括作用机制的探讨和药代动力学的摸索;选择与中医证候或疾病模型高度相关的动物模型或新型评价技术(如类器官和器官芯片),开展主要药效学研究;进行必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阐明其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过程,探索其作用机制。考核指标:获得符合GLP或相关规范的非临床有效性评价研究报告;明确制剂的主要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特点;提供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方向三:中医理论与处方基础3.1处方与理论研究实施内容:系统梳理“云岭名方”的处方来源、历代沿革、组方理论及配伍规律;明确其主治病证的病因病机、证候要素及治则治法;挖掘其在云南地区的临床应用特色与优势。考核指标:形成中医药理论研究总结报告;明确其临床定位、目标人群及特色优势;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形成研究报告。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3.2人用经验数据化研究实施内容:回顾性收集“云岭名方”近5年以上的临床病历资料,运用真实世界研究方法,系统评价其在真实临床环境下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前瞻性设计并开展小样本的临床观察研究,进一步验证其疗效。考核指标:建立“云岭名方”人用经验数据库;形成基于真实世界研究的人用经验总结报告,为后续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完成至少1项前瞻性临床观察研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方向四 中药制剂增加适应症研究实施内容:遵循中医药理论及“三结合”(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审评证据体系要求,对入选“云岭名方”中药制剂进行深度开发。通过系统性的非临床与临床研究,科学论证新适应症,拓展临床应用范围,提升制剂价值。考核指标:新增适应症获云南省药监局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补充申请批件。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方向五新药转化研究实施内容:整合药学、非临床及人用经验研究结果,按照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准备新药临床试验(IND)申请资料;与药品监管部门(CDE)进行pre-IND沟通。考核指标:完成IND申报资料的撰写与内部审核;获得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pre-IND会议纪要;提交IND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三、申报流程(一)网上填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申报项目,项目类别请选择“重大科技计划”下“生物医药专项”,并在申请书中注明选题方向,如:方向一选题1。2026年6月8日前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可纳入202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6月8日后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的,原则上进入项目储备库。(二)项目推荐部门审核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完成材料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单位提交项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5日23时59分截止)。(三)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需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标注“涉密”)。(四)咨询服务1.业务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咨询电话:胡燕琴,0871-63135540。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负责系统注册、填报操作指导);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负责系统故障处理)。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 26日
2026-0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6〕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的决策部署,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生态共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深化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渠道,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方资源,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交流、展示、服务、对接平台,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不断丰富拓展融通对接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更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共同积极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二、活动时间2026年5—12月。三、活动内容(一)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组织开展机器人、服务器、人工智能终端等重点行业对接活动(见附件1)。部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本省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全国性的融通对接活动,活动名称原则上统一为“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二)开展中央企业、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专场对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走进央企”、闭门对接会等央企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与央企产业链融通发展共链行动有效衔接,鼓励央企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等活动,发挥大型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联合全国工商联举办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见附件2),推动大型民营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供应链体系;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以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对接和企业融通创新。(三)各地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形式多样的对接活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分层次分领域举办本区域融通对接活动,广泛集聚资源,推动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生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依托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集群专场融通对接活动,持续畅通集群协作网络、打造全产业链条。2.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资源库开展融通对接。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组织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分领域组织专利转化对接系列活动,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供给,加速一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现产业化,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加快打造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3.依托数智化产业链供应链平台开展融通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地方产业链供应链平台企业协同,基于平台汇聚、组织制造资源,实现市场订单、研发资源、生产原料等与中小企业精准匹配。加强与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工作的协同,鼓励开展“链式转型”专场对接,推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4.依托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展融通对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等部门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支持地方国有企业、链主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主动开放主业领域场景,举办系列供需对接活动,推出应用场景项目清单,吸引中小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创新性应用、验证,强化场景开放协同共享。5.助力中小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外贸型企业专场对接活动,强化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产销合作、品牌推广,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新市场,获取更多订单。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会活动力度,组织举办各类跨境撮合活动,精准对接海外客户资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协同机制,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对接活动取得成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发布活动信息,组织企业报名,推动全国范围内企业广泛参与。在平台上发布的对接场次数量及成效,将纳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及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二)做好活动谋划。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聚焦本地特色优势产业,提前摸排大企业需求,广泛动员中小企业、相关机构参与,根据企业合作意愿以及能力匹配程度,确定预对接企业名单,做好会前沟通指导,提升对接精准度和成功率。要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产业集聚优势,做好对接活动的支撑保障。(三)丰富活动形式。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注重将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与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数智化转型、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等工作相协同,邀请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数字化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利发布、路演展示、投融资对接、人才供需对接等活动。鼓励探索将党组织联学共建,与企业间、校企间的参访交流、融通对接结合起来。(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工商联做好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于6月末、12月末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填报“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成效,并于12月20日前将对接活动统计表(附件3)盖章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版发至cxfwc@miit.gov.cn)。重要活动举办后,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成效。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表 2.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表 3.“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统计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全国工商联办公厅2026年5月20日3.“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统计表.pdf2.大型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系列对接活动表.pdf1.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专场对接活动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