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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63号),现就组织推荐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各申报主体需明确具体联系人,长期跟进推动工作的开展。各申报主体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四、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5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昆明市永安路37号714室,6500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ynsmegov@126.com。联系人:张海涛联系电话:0871—63512824 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2.2025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3月16日(此件公开)
2025-03
各有关单位、学校及有关人员: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5〕1号)要求,202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中级、初级)将于5月24日至27日举行,现将云南省2025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级别、资格及费用考试级别资格名称考试科目考试费(50元/人科)高级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综合知识150元/人案例分析论文中级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基础知识100元/人应用技术初级程序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基础知识100元/人应用技术二、考试方式:计算机化考试。各级别、各资格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由国家统一确定,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三、报名及缴费时间提交信息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4月14日17:00。省软考办在工作日按序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请报考人员尽早完成报名信息提交。缴费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4月15日23:59。四、报名省市1、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限于户籍地(身份证或户口册)或居住地(居住证)或工作地(至少近3个月云南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证明应有验证二维码和验证号码,可实时查询验真。(“12333”微信小程序或“掌上12333”APP均可查询下载个人参保证明,文件页眉处有验真二维码和验证号码))在云南省内的人员、以及在云南省内院校学习(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的在校人员报考。报考人员须如实上传证明材料。2、报名省市(即考试考区):昆明、呈贡、杨林、安宁、玉溪、楚雄、曲靖、红河、大理、丽江、保山、普洱。(1)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三个高级资格的考试可选择昆明、呈贡、曲靖、大理、普洱5个考区参加考试,具体考点由省软考办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报考其它资格的人员可就近选择。3、其他:若遇突发事件等,省软考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考区或考点进行调整。五、单独划线地区人员申报符合单独划线申报条件(详见《云南省单独划线申报须知》)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同时提交单独划线申请材料(单独划线地区《工作单位证明》样表),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再提交,且考后不再组织受理申请。申报人员须提交真实、准确的证明文件,并妥善保管原件,此原件为领取证书的凭证之一。六、报名流程2025年起,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服务平台正式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考生报考须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完成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说明详见www.ruankao.org.cn/article/content/2501161347599242422467386.html报考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确认。1、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ynxr.com,点击“考试报名”快速入口,选择“云南”按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进行网上报名。2、报名提交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账号,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果没有通过审核,登录并修改相关内容或者重新上传电子照片后,继续等待报名审核信息。如果需要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未审核前,可以直接修改再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右上角下拉菜单“我的报考”中“取消报考”,然后重新填报报考信息。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证明资料须接受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的处理。3、报考人员查看报名审核通过以后,进入网上缴费环节。4、报考人员须在支付前确认自己的报考信息是否正确。支付完成后,不可修改信息。5、支付缴费后,不予办理退考。七、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料。2、电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表、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证件照验证和处理工具对源照片的要求:源照片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注册和报名。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点击“添加照片”按钮选择源照片文件,验证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验证不通过的,按提示原因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重新验证,验证工具软件验证通过的照片约10K左右。保存验证处理后照片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该照片,进行后续报名操作。报名系统中上传成功的照片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审核通过:(1)上传照片必须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2)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报考人员应配戴眼镜。八、准考证打印发放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5月19日开始登录云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ynxr.com打印准考证,并关注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及相关要求,按要求备齐考试进场证明,以免延误考试。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九、成绩查询、成绩复查及证书领取(一)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http://www.ynxr.com)查看成绩查询通知获取查询时间及时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查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查询通知规定时间范围内,按照规定方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三)证书领取合格人员可登录(http://www.ynxr.com)查看领取证书途径和时间。一般可现场领取和申请邮寄(邮费到付,由持证人自行承担)。云南省计算机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76号综合楼210室,联系电话:0871-63617131、63626248。网址http://www.ynxr.com。附件:1.云南省单独划线申报须知202503171758210009.docx2.工作单位证明202503171758361397.doc 云南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
2025-0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金融机构:为落实《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资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支持对象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进行报送。(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支持条件1.贴息时间。本批次贴息贷款的发放时间为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贴息期间为贷款实际发放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前期批次获得过贴息的续报贷款,累计贴息期限不能超过一年,贴息满一年的贷款本轮不再报送。2.贴息标准。每笔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实际贷款利率低于2%的以实际利率计算贴息金额。贴息金额=本金金额*贴息天数*2%/360,若一笔贷款存在多次放款或还款的,分段计算贴息金额。3.不予支持情形。2024年以来因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违法涉税行为等,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反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项目不予支持。4.其他要求。对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放的贷款,因6月30日前可贴息金额不足10000元未在上一批次获得贴息的,可累计至本次报送。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二、组织程序(一)审核报送。3月31日前,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资料提交方式:登录网址https://report.ynaii.net/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放款凭证、结息凭证、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附件4,已提供过的可不再提供)等附件。(二)贴息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线上提交的贴息材料后,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是贷款主体是否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二是贷款发放是否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三是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四是其他需重点审核的内容。并根据终审结果提出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三)资金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供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按企业归属地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各州(市)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企业。三、工作要求(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及咨询解答工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二)各有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并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逐笔审核贷款贴息材料,对贴息材料和贴息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三)各有关金融机构要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贴息材料提交、审核等全流程,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资金下达、监管、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切实杜绝提交虚假资料、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各有关金融机构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贴息材料提交事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按程序自主提交。联系人:张潇丹电 话:0871-63565381 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名单202503181755539827.xlsx2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202503181756127612.xlsx 3承诺书202503181756310633.doc 4确认书202503181756464218.doc (此件公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6日
2025-03
按照《云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创新券兑付程序,经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对符合科技创新券兑付条件的科技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上述事项公示期7天(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予以兑付(科技服务机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查处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资配处联系人及电话:郭宇君,0871-63139805。监督处联系电话:0871-6313202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802室。邮编:650051。附件:省级科技创新券2024年4季度兑付清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1日
2025-03
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建立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常态化遴选入库机制的通知》,经单位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1个拟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对收到的异议材料,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资配处联系人及电话:郭宇君,0871-63139805。监督处联系电话:0871-63132021。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802室。邮编:650051。 附件: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及服务类型拟入库公示名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1日
2025-03
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4号)等规定,经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3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单宇珂,0871-63130013。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871-63167157。通讯地址及邮编: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650051。 附件:2025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拟立项项目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5-03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规范有序、高质高效做好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2023年云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昆明市)》、《昆明市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经研究,现开展第六批转型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和条件昆明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属于化学新材料制品制造、高原特色电力装备制造、民族药品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制造、绿色食品制品制造5个试点细分行业相关的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原则上申报项目应在2023年10月31日之后启动,2025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改造。二、支持内容(一)支持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支持企业实现生产经营主要环节数据的采集和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从基础数字化应用逐步向生产制造等关键环节延伸,促进全要素、全过程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全面优化生产方式、业务模式、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二)支持“链”式转型(附件5)。支持中小企业加强与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合作,利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的平台能力和数据基础,实现订单、设计、生产、供应链等多方面协同。鼓励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开放应用场景和技术扩散等方式赋能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加速核心业务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链式”数字化转型,提升强链补链能力。(三)支持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附件4)。1.智能工厂方向(1)智能化制造:工厂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装备、能源、技术资源支撑等方面开展智能化建设,智能化程度处于行业较好水平;(2)新技术应用:工厂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积极探索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标识解析等新技术应用,并在融合应用中成效突出;(3)新模式应用:工厂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积极探索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模式,并在一种新模式应用中成效突出;(4)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完成后,实现单位产品成本、产品不良率有效降低,生产效率、能源资源利用率、设备综合利用率、销售增长率有效提升,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社会经济效益显著。2.数字化车间方向(1)数字化制造:车间在工艺设计、生产资源、制造装备、制造运行管理、车间信息交互、信息安全等方面开展数字化建设,数字化程度处于行业较好水平;(2)新技术应用:车间在生产制造、数据集成等环节积极探索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标识解析等新技术应用,并在融合应用中成效突出;(3)新模式应用:车间在生产制造、数据集成等环节,积极探索平台化设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创新模式,并在一种新模式应用中成效突出;(4)车间数字化改造(建设)完成后,实现单位产品成本、产品不良率有效降低,生产效率、能源资源利用率、设备综合利用率、销售增长率有效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三、征集流程本次征集工作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专家评审、备案确认等环节组成。1.企业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六批转型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需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若已与服务商签署合同可附后,其他材料无需再提供),于2025年4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2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1份报送至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填报属地政府部门意见。2.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工信部门牵头,按细分行业分类填写《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六批转型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3),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1份,于2025年4月17日17:00前报送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64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msgxjxcc@163.com。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确定第六批试点项目。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向社会公示试点企业,并备案试点项目申报表。四、其他说明入选项目按《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支持,政策在项目完成验收后予以兑现,兑现比例根据资金剩余量适时调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转型试点的中小企业,中央财政资金不再重复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63153091市财政局咨询电话:63544947附件: 附件1-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六批转型项目申报表 附件2-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 附件3-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六批转型项目征集汇总表 附件4-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 版) 附件5-“链式”案例合集 附件6-昆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典型案例集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2025-0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云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18号)、《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等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包括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重点产业、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市场主体培育4个方向。(一)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方向对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作出重要贡献的州市给予激励。资金下达后,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要求(随资金下达文件一并下发)组织项目,形成资金安排方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二)重点产业方向支持以下5类重点产业项目:1.以铝和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项目。重点支持建筑结构、交通装备轻量化、包装容器、电力电子、耐用消费品等领域用铝合金及铝材生产加工项目,再生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持电子信息、电力电气、家用电器、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建筑等领域用铜合金、铜材及铜基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再生铜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以铟、锗、铂族金属、钛、镓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项目。重点支持高(超)纯铟、铟化物、铟基合金、铟靶材,锗单晶材料、锗晶片材料、光伏/光纤级锗材料、红外级锗材料,贵金属化工材料、光伏用贵金属材料、贵金属催化材料、贵金属功能材料,金属镓、高纯镓、砷化镓,高端钛白粉、海绵钛、钛合金、钛材及制品等项目。3.发挥磷和锂资源优势的新能源电池产业深度延链项目。重点支持电芯、动力或储能电池生产制造等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池结构件等项目,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磷系氟系新材料、精细磷化工项目。4.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重点支持医药工业企业实施的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中药饮片生产项目,围绕三七、灯盏花、天麻、重楼、美洲大蠊、水蛭等重点中药材开展的中药、民族药及功能食品、保健食品、日化产品产业化项目。5.智能装备、低空装备,以及智能终端、工业软件为主的信息产业项目。(三)企业技术改造方向推进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改造项目。1.高端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材料实施改造升级,提升生产工艺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高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项目;更新升级试验检测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的改造的项目。2.数智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制造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改造的项目,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工厂建设改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等。3.绿色化改造项目。重点支持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节能降碳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实施的非化石能源替代和电机、锅炉、压缩机、水泵、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原料低碳化替代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项目。(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废铜、废铝等为主的废有色金属回收及加工利用项目;以铟、锗、铂族金属、钛为主的稀贵金属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项目;退役风电、光伏组件等新兴固废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四)市场主体培育方向1.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另文通知)2.国家级重点称号奖补。对2024年以来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以及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组织给予奖补。二、申报要求及补助标准(一)总体要求除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市场主体培育方向,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在建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2.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是指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3.对推荐数量有要求的,由州市在《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中进行排序,超过限报数量的项目不列入扶持范围。磨憨、河口、瑞丽3个沿边产业园区项目不挤占州市数量盘子,由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上报。4.以下情况不予支持:2024年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5.各州市推荐上报项目须从通过审核的2025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库中择优推荐。6.2024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拨付进度作为2025年竞争性遴选的因素予以考虑。(二)重点产业方向申报条件:其中,中药材、新材料、智能装备、低空装备、信息产业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不低于1000万元;其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不低于2000万元。补助标准: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为重要依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推荐数量:昆明不超过15个,曲靖、玉溪、红河、楚雄、文山、大理不超过10个,其余州市不超过5个。(三)企业技术改造方向1.高端化改造项目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软件,不含土地费)不低于1000万元。补助标准: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软件,不含土地费)为重要依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推荐数量: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红河不超过8个,昭通、保山、文山、大理不超过5个,其余州市不超过3个。2.数智化改造项目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补助标准:按项目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完成投资为重要依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推荐数量:昆明不超过10个;曲靖、玉溪、红河、楚雄、文山、大理不超过8个,其余州市不超过5个。3.绿色化改造项目(1)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补助标准: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同时参考建成后节能量、节能率、二氧化碳减排量、减排率等指标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2)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条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补助标准:按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为重要依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四)市场主体培育方向2024年以来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以及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组织,享受“免申即享”政策,按每户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三、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一)重点产业方向、企业技术改造方向申报项目,须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项目申报书封面(附件1)。2.承诺书(附件2)。3.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4.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建设内容须与申报项目一致)。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复印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7.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8.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9.项目单位2024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申报项目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附件4)。10.申报项目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已完成投资会计核算明细账(可编辑Excel电子表格);合同台账(含设备采购);重大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勘查设计、监理合同、重要设备采购合同等);财务票据:上传已完成投资金额对应记账凭证及原始发票(或付款凭证)扫描件(其中原始发票仅上传有代表性的,无需全部上传)。(此项仅上传系统,不提供书面材料)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还需提供: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申请报告(按附件5要求编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二)市场主体培育方向(国家级重点称号奖补)企业无需申报,由所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申报程序重点产业方向、企业技术改造方向申报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书面申报”方式,书面申报材料须与网络申报材料保持一致,未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程序上分为4个阶段:(一)项目单位申报网络申报:2025年3月17日前,项目单位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或“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report.ynaii.net/),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完成网络申报。(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368642618、17355467539、13708894643)书面申报:2025年3月17日前,项目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3份纸质申报材料。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向所属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二)县(市、区)初审2025年3月24日前,各县(市、区)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完成申报项目书面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查,网络审核和现场核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项目的2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表(附件7)推荐上报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络审核同步完成。(三)州市推荐2025年4月3日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辖区内申报项目材料审查、网络审核(含排序)及现场抽查,经认真筛选、汇总后,将资金申请文件(含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通过OA系统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1份纸质申报材料及现场核查表按归口提交各资金管理处室。网络审核同步完成。(四)省级审核与资金拨付各州市推荐上报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展项目审核、专家咨询、现场抽查等工作后,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对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下达资金。五、其他(一)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须客观真实。其中,《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是确认申报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核对,仔细填写。(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三)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主动走进企业、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有关企业(单位),并明确本级联系人及电话,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四)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清廉云南”建设有关要求融入资金申报、安排、下达、监管、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切实杜绝虚假申报、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五)专项资金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公示,分配使用结果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公开。(六)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不得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申报主体按程序自主申报。六、联系人及电话(一)一季度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方向经济运行处 蒲书杰 0871-63513823发展规划处 段 江 0871-63512102(二)重点产业方向发展规划处 段 江 0871-63512102(三)企业技术改造方向1.高端化改造项目技术创新处 王 林 0871-635129852.数智化改造项目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处 高 翔 0871-635127243.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节约能源处 罗海涛 0871-635121444.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处 杨佳登 0871-63513232(四)市场主体培育方向1.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组织奖补发展规划处 王 进 0871-635129752.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中小企业处 庞鸿勇 0871-635126633.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补产业政策处 艾宗芳 0871-63513030 附件:1.项目申报书封面2.承诺书3.202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申请表4.已完成投资情况统计表5.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6.州市推荐项目汇总表7.现场核查表点击下载(此件公开)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03
一、工作落实情况(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1.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作为推进科技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市科技局班子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在局党组会议及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会议中集中开展法治学习9次。2.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全面落实。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长和其他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市科技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集中研究法治议题6次,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二)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优化机构职能。按照中央、省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机构职能得到进一步优化,强化了科技发展规划、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科技安全等职责,加强了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保障,推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流程,2024年昆明上报925户高企至国家认定办,全市总量预计突破2400户,2023年高企保有量占全省的66%。加大对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的监督力度,2023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50.71亿元,投入强度为1.92%,两项指标在全省各州(市)中均排名第一。细化技术合同分类标准和技术交易额核定办法,2024年全市登记技术合同13311项、合同成交额176.73亿元,两项指标在全省各州(市)中均排名第一。3.积极推行极简审批。落实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和告知承诺制度,及时公示办事指南,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变更、补证、注销)等事项均承诺并且实现1个工作日办理,2024年共核发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15个。4.持续提升监管效能。认真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原则、范围和内容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5.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政策文件,坚持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拟定的必经流程。持续推动打造更具活力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顺利实施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为企业搭建起政企常态化沟通桥梁;组织完成昆明市第五期“营商环境监督行”活动,构建起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动科技创新营商环境迈上崭新台阶。(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1.推进科技进步创新条例修订。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全省率先完成《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修订,自2025年1月1日施行,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按要求开展3次专项清理。完成1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1件其他政策文件数据库录入。对2024年新制定的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备案。(四)落实依法决策要求,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坚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决策要求,做好跟踪评估和动态调整。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将防范法律风险的关口前移,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合同文件和行政管理决策提出的意见建议,邀请参与现场会议及讲座交流,全年共收到法律顾问咨询答复意见合计98次,及时应对和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突发问题,有效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能力。(五)遵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抓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资格管理,对全局38位行政执法人员做好执法证件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不符合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人员申领或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提高业务能力,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全年开展培训17场次,人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1学时,人均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65学时。2.推进包容审慎原则。规范完善“五张清单”、“减免责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制定并公布不予处罚清单1项,从轻处罚清单1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项,从重处罚事项清单1项。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2024年开展的15件行政许可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随机抽取3个现场检查单位,同步随机抽取3名检查人员,进行执法检查。4.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要求,对2023年度22件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2024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和整改。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配置执法记录设备,确保执法全过程有痕迹、可查看、可追溯。6.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按照要求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工作,2024年开展的15件行政许可事项均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加大行政权力监督1.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对政府采购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资金审计。制定年度绩效自评计划,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整体预算及全部专项按季度进行跟踪监控。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针对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资源配置等重点岗位,实行岗位风险研判、轮岗交流等制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防止腐败现象发生。2.主动接受多方面监督。严格落实党内监督要求,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鼓励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应人大关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民情民意,确保科技政策更加科学合理、贴近实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透明度。(七)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普法责任分工。连续两年选派普法骨干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督导工作,为市级普法志愿者队伍活动提供支持。在“两微一端”设置“科技普法·普法强基”专栏,全年共开展宣传46次,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法规。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期,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结合身边鲜活的事例,进一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政策直通车、服务零距离”科技服务团活动,由5支科技服务小分队深入县区、园区、企业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科技政策140余场次,覆盖全市14个县(市)区,共惠及企业、科研院所近1000家。在全市科技活动周中开展民法典宣传,为群众200余人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在昆明市首个“昆明企业家日”活动中,制作发放《科技创新惠企重要政策宣传册》200余册,现场向企业家解读政策。2.组织开展本部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活动。制定《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针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专家授课、现场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二、2025年工作打算(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向深入,确保法治思想、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落实年度法治工作计划。(二)坚持科学立法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措施,探索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等文件出台,建立健全科技监管体系。(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准确、全面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四)坚持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畅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等渠道,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人大代表、公众舆论等的监督,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科技管理干部队伍。(五)坚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于科技创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深入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有针对性的为一线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解读科技创新政策。
2025-03
为做好2025年昆明市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服务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拟定购买计划如下: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专精特新企业专项服务》二、资金预算:55万元。三、购买内容及要求:遴选3家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协助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片区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开展“企业诊断+专项辅导”,为培育对象精准提供产品组织、经营管理、创新发展等专项辅导,提升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成功率。研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规律,深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五、承接标准:一是须为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具有丰富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服务经验;三是熟悉昆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工作;四是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五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行政中心4号楼635室联系电话:63175665监督电话:63962125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