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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2024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明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水平需按照2024年版指标进行现场评定。为做好新版指标的宣贯工作,加快推进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经研究,拟于9月24日举办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现诚挚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参会,具体事项如下:一、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盘龙区云上数字赋能产业园(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20号巨人大厦)。二、会议议程序号时间议程18:30-9:00签到29:00-9:10省工信厅领导致辞39:10-9:20市政府领导致辞49:20-9:40昆明市工信局做数转工作进展通报59:40-10:10工联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贯标610:10-10:20数促中心发布小灯塔、数字车间、链式企业名单遴选情况710:20-12:00三个服务商及五个细分行业数转企业案例分享813:30-15:00工联院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进行培训915:00-15:30数转平台培训1015:30-17:00分行业进行交流,选取两个完成较好区县工信经验分享1117:00结束三、有关事项(一)诚挚邀请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分管领导参加,会上将对政策实施、验收工作进行解读,请组织辖区试点行业内企业参加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参会人员回执请于9月20日(星期五)12:00点前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反馈至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通过电子邮箱(kmsgxjxcc@163.com)反馈。(二)本次会议将对试点工作的中期评估、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流程进行详细解读,事关企业能否通过验收,请各试点企业及服务商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负责人按时参会。(三)请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无特殊事项不得请假,确因有事不能参会的,须提前请假,并安排熟悉情况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章)2024年9月12日 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交流会工作方案
2024-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并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三、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389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四、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年检、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调查、报废回收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五、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其保险理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组织开展。特此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8月16日
2025-07
滇中新区、昆明经开区、昆明高新区、杨林经开区、安宁高新区、各省级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发区及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昆发〔2021〕12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园区开发建设,形成新集聚效应和新增长动力,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工业园区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支持方向。聚焦园区培育重点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群集,重点支持为省、市重大制造业项目配套、有利于加快重点产业集群培育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2.申报条件。园区内“七通一平”(供电通、供水通、燃气通、排水通、道路通、排污通、通信通,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项目。3.申报材料。一是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二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三是投资主体“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是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五是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六是2024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情况(加盖统计部门公章);七是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承诺书。4.支持标准。单个园区年度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二)工业标准厂房项目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由园区统规统建的生产性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项目。2.申报条件。园区采取“订单式”统规统建,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两层及以上的工业标准厂房和工业大厦项目。3.申报材料。一是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二是《园区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园区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三是投资主体“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是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五是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六是厂房实际用于制造业发展面积证明材料(统计表、出租或出售合同复印件、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房租或房款支付凭证复印件);七是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承诺书。4.支持标准。按实际用于发展制造业的厂房面积(不含自建自用部分)给予不高于100元/平方米补助。(三)软环境建设项目1.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园区智慧平台(含化工园区智慧化管理平台)项目。2.申报条件。园区管委会或平台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用于园区智慧化管理、经济运行统计分析等工作,且正常运转的园区智慧化平台项目。3.申报材料。一是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二是《园区软环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三是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四是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竣工报告、实际支付工程款发票或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五是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承诺书。4.支持标准。按单个园区年度不高于200万元给予补助。二、申报要求(一)按照《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实施方案》(昆政办〔2019〕11号)要求,项目按属地化原则同时完成线上线下双申报。线上请登陆省财政厅“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进行申报,未按要求进行线上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所需的原始材料进行认真初审,于8月11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和网络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用A4纸双面打(复)印,并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处。逾期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二)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园区管委会、县(市)区工信部门对本地区所推荐的项目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装订顺序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三)对重复申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除外),在建设期内停建、缓建的项目,已安排过市级其他贴息或补助资金的项目,已扶持过的项目拆分成的子项目,不予支持.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园区处 姜力仁 63135786;市财政局产业处 杨若艺 63544947。附件: 附件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2: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3:园区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4:园区工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5:园区软环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6:承诺书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2025年7月24日
2025-07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7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云南省绿色数据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能源部门及通信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厅。二、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8月1日前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意见及自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厅(节约能源处),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green.miit.lgov.cn)“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对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具体推荐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联系人: 节约能源处 李红玲电 话:0871—63513260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650011)邮 箱:ynsjnb@126.com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25日(此件公开)
2025-07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2023年云南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昆明市)》、《昆明市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递补批次项目征集遴选工作,经企业申请、县(市)区及开发(度假)区推荐、备案确认等流程,现公布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递补批次项目试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871-63105600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0871-63135458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871-63544947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递补批次项目试点企业名单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5日附件: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递补批次项目试点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00673635473X2印象家具(云南)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00MACFRH2W0F3云南标然家具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00MA6K7W853C4昆明德里玛意格商贸有限公司经开区91530111574653406R5云南木德木和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27MA6Q5CQ1576昆明福伦蒂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27MA6Q5JWM4T7昆明乙匠家具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27MA6P1E6P7T8昆明尊康商贸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00MA6K6PJK1H9云南德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00MA6Q7FGA4110云南金帛工贸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03668277894511云南品泽装饰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00MA6QCCTW6K12昆明志誉达工贸有限公司嵩明县91530127781690242U13云南柏盛家具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102MA6PLHM52F14云南亿点家居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102MAC0DY4X8U15昆明安森家具有限公司五华区91530102MA6KLPL61Q16云南杉野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富民县91530100MA6L2JRB1G17云南御卡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富民县91530181MA6NU69W8718昆明崇德水泥有限公司禄劝县91530000681294568F19云南隆盛基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官渡区91530111MACJ01EH7E20昆明伊牧肉业有限公司东川区91530113MAC0PR8C8821昆明誉兴农业有限公司东川区91530113MAC25XRJ5C22云南睿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东川区91530113MA6K34CU5E23云南昆阳滇白化工有限公司晋宁区91530122216801712B24云南中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晋宁区91530103MADB23712625昆明尔康科技有限公司晋宁区91530122763879260E26昆明五匠木业有限公司西山区91530112MADJ3UDW0627云南美尔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西山区91530100MA6L0CA70928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滇中新区直管区91530100MA6L583D1l29昆明香冠食品有限公司滇中新区直管区91534001557759778H30云南中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滇中新区直管区91530100MA6PN3RH5931昆明智通电子有限公司高新区91530100MABWJLQR3D(试点企业实际享受奖补政策以转型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结果为准)
2025-07
各州(市)科技局,相关企业:为规范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奖补资金管理,确保奖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云科规〔2023〕2号)、《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云政办发〔2022〕45号)有关规定,现将奖补资金系统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2023—2024年成功出库获得高企证书编号的企业(详见附件1);省外整体搬迁进入云南省,且实质运营满一年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详见附件2)。二、系统填报入口企业需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进行填报。登录时,使用企业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若密码遗忘,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重置。三、系统填报时间系统填报开启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17:00,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2:00。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填报申请。四、系统填报内容及操作流程(一)填报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量及联系方式等,需与企业工商注册信息保持一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出库及奖补情况:需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获得认定时间、首次纳入培育库时间等信息。省外整体搬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需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获得认定时间、工商注册变更到云南时间等信息。拨款银行信息:填写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须认真填报并确保准确无误。其他相关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需补充的其他信息。(二)操作流程登录系统后,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下对应的“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出库企业奖补”、“云南省省外整体搬迁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进行填报。按照系统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各板块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核对填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系统填报。五、注意事项一是州(市)科技局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相关企业按时按要求申报高企培育库奖补资金系统填报工作,包括通知要求的转发、企业填报的指导和审核,确保相关企业准确按时提交。二是企业须对系统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奖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三是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如有退回修改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此次系统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填报任务。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徐海华,0871-63160665;魏金亚,0871-65303253。(二)系统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1.2023—2024年高企培育库出库企业奖补名单2.省外整体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16日
2025-07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滇中新区、玉溪高新区、楚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为科学谋划云南省“十五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广泛汇聚各界智慧,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民主性,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现征集生物医药产业规划有关材料。相关事项如下:一、请各州(市)按表1分类填写辖区内“十五五”重点培育生物医药企业发展目标情况;按表2分类填写辖区内“十五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情况;按表3填写辖区内布局发展的生物医药园区情况;按表4填写科技支撑生物医药产业重大科研项目信息。二、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结合职能职责分别按表2分类填写“十五五”生物医药园区建设、工业生产、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药品流通等重点、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三、请滇中新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玉溪高新区、楚雄高新区、大理经开区、文山三七产业园、弥渡产业园区等单位按表3填写园区发展目标;按表4填写科技支撑生物医药产业重大科研项目信息。四、其他相关单位按表4填写科技支撑生物医药产业重大科研项目信息。请于2025年7月21日前将相关附表纸质盖章版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电话:胡燕琴,0871-63136303;邮箱:ynswyycytjb@126.com。 附件:1.表1:云南生物医药企业“十五五”发展目标表2.表2: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十五五”重点项目表3.表3:云南生物医药园区“十五五”发展目标表4.表4:科技支撑生物医药产业“十五五”重大科研项目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7月14日
2025-07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征集储备2026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导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导向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储备方式导向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工作依托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http://report.ynaii.net/)开展,流程为:入库主体填报入库申请—县(市、区)工信部门审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复审—复审通过完成储备。202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从导向计划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二、储备对象储备对象为拟申报202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重点为:聚焦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挥磷资源优势的新能源电池产业、以中药材精深加工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以数字信息大通道为牵引的信息产业等5类重点产业,对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具有引导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全省重点工业领域企业实施的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改造项目;制造业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产业化、中试基地建设、研发创新平台能力建设项目。三、入库条件申请入库项目须已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且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请入库: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单位)上年度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税信用等级D级或有重大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单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的。四、入库材料申请入库主体需准备并填报以下材料:(一)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扫描件、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我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以及土地要件(有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有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无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须附原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赁土地经营的,须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以上材料为申报2026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的必备要件,其中,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须在储备阶段上传,其余要件如尚未取得,可先入库,待取得后及时补充。五、工作要求(一)请各级工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指导入库主体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支撑材料。各入库主体需如实填报,对所填报财务数据、已获支持情况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为做实做细2026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于近期对相对成熟的储备项目进行遴选,形成2026年资金预算项目库。请各级工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8月1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入库申请及审核工作。联系人:发展规划处 段江电 话:0871-63512102 附件:入库申请表202507151752096218.xlsx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4日
2025-0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决策部署,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 企业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二、 评价工作相关要求(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昆明市科技局对所属地区内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提交至省科技厅分批次在评价系统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昆明市科技局负责对所属地区内企业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4.首次参评的企业。(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科技管理部门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四)强化评价工作督办机制。昆明市科技局、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核实处理拟入库企业公示异议、投诉和举报信息。(五)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昆明市科技局负责及时报送所属地区内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由省科技厅负责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包括全省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三、 时间安排(一)企业填报。参评企业应于2025年6月30日—9月30日系统开放期内完成信息填报。(二)材料审核。昆明市科技局于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所属地区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审核。(三)实地核查。昆明市科技局应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第一批次),10月11日(第二批次)前完成所属地区相关企业的实地核查。(四)公示。省科技厅分别于9月15日前、10月31日前,分两个批次完成拟入库企业公示。(五)随机抽查。省科技厅于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六)评价工作总结。昆明市科技局于12月19日前,报送评价工作情况、实地核查情况。省科技厅于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云南省年度评价工作总结。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支持:010-88656315。(三)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彭力华,0871-63104096。(四)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李梓琪,0871-63113661。(五)昆明市科技局高新处:0871-63169618 0871-63134627昆明市科技局2025年7月4日
2025-07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撑推动我省“15+N”产业链创新发展,公开征集我省“15+N”产业链重大科技攻关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人工智能(含集成电路、机器人、算力、数据)、新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高端能源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低空经济(含无人机)、航空航天、现代物流、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农产品精深加工(以茶叶、竹、调味品为重点)、绿色建材、医药健康(含核医疗、体育等)、文化旅游、银发经济等产业链。二、征集对象(一)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主要由省内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根据相关产业链实施方案中明确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提出本企业需要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或重大技术需求,包括拟自主研发、联合攻关、外协的需求。(二)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主要由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提出拟开展自主研发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需求。拟与企业联合开展的攻关需求,应由企业报送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三、征集要求(一)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组织好当地相关单位的需求征集工作。(二)此次征集工作,全程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内完成,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三)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需求由企业直接填报;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攻关需求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四)需求征集工作为科技厅常态化工作,各单位可随时填报。(五)各单位应如实填报需求相关信息,不得虚填虚报。(六)不受理涉密技术需求。四、征集流程(一)身份获取。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完整、如实填写申报单位、个人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需求征集。(二)需求填报。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直接填报,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填报。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需求征集表并提交。(三)单位审核。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应及时在科技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业务咨询1.人工智能(含集成电路、机器人、算力、数据)、新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高端能源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平台经济(以电子商务为重点)产业链:产业处 李伟028——867176302.农产品精深加工(以茶叶、竹、调味品为重点)、绿色建材产业链:农环处 冷祥028—867301903.医药健康(含核医疗、体育等)、文化旅游、银发经济产业链:服科处 李学智028—866240314.低空经济(含无人机)、航空航天产业链:平台处 张文028—86677159(二)流程咨询资源处 杨欣028—86715385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