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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5条措施》,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改革提质增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省科技厅、省工商联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首批100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承接“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企业可以检索与技术需求相匹配的科技成果,与成果完成单位(或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联系,开展对接洽谈合作,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二、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采用“零门槛费或者低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双方约定支付方式”等形式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签订的合同可按规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备案。
三、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先使用后付费”保险产品,按照《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单个险种按照保费的50%,投保人年度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助。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投资机构对“先使用后付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四、各州(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先使用后付费”相关政策的宣讲和科技成果的推介,鼓励中小微企业主动承接科技成果,推动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崔文川,0871-63104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