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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4

云科奖发〔2026〕1号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云科规〔2022〕12号),现将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种包括云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云南省自然科学奖、云南省技术发明奖、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云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采取单位(机构)提名和专家提名(以下统称为提名者)。

(一)单位(机构)提名

1.各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提名工作。

2.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滇单位,驻滇部队,经省科技厅确认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社会团体、社会力量设奖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本学科(专业)范围内的提名工作。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云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每年可以独立提名1项(人)所熟悉专业的科学技术奖。

提名专家不得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且回避本年度的科技奖励评审活动。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原则

1.提名者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云南高质量发展做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

2.提名者应当坚持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作用,紧扣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突出提名成果对全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重点提名在支撑云南省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科技成果。鼓励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冶金材料、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重点领域。

3.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4号)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者不得提名。

在整个评奖流程中,如候选人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行为,已不适宜奖励的,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报告提名者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4.提名者承担提名项目(人)异议处理责任。

(二)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应是在云南省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科技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云南省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提名项目主要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应包含云南省完成单位(完成人)。

2.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或出版2年以上(即2024年5月1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以上(即2024年5月1日前)。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应工程(整体)通过验收并稳定运行2年以上。

3.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4.提名项目不涉密,项目提名前须完成保密审查,确保所有提交材料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包含涉及国家安全等的国家秘密、科技秘密、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确保可用于网络评审及获奖后的公开宣传。

5.提名的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须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并按照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完成单位须填写全称并与公章一致。提名后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排序等信息不得再调整。

(三)不得提名的情况

1.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有科研不端行为、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惩戒期内的。

3.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被立案调查尚无结论的。

4.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许可而未取得的;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成果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

5.主要科学技术成果已经获得国家或者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

(四)不得重复提名的要求

1.被提名为杰出贡献奖的候选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其他奖励类别的候选人。

2.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3.同一个人同一年度不得被提名为2个以上项目的候选人。

4.在2024、2025年度连续两年获奖的人员需间隔1年,才可再次被提名。

5.在2025年度经评审未获奖的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2026年度不得继续提名。在提名受理环节就已退出的项目除外。

(五)外国人可以作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但必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有关证明。

(六)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对等评审

提名者和完成单位合理确认提名等级,项目实行对等评审,不降级参评。省科技进步奖中重大工程项目类和产业创新贡献项目类不设二等奖、三等奖。

四、提名材料填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在线提名,请项目第一完成人(负责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网址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奖励申报和注册》和《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以下简称《工作手册》),认真阅读后在线填报科技奖励提名材料。

2.提名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不同奖励类别采用不同格式的提名书,请按要求客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项目创新和应用情况应有详实的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提名。

3.所有候选人都须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审核意见格式可参考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资料下载”专区提供的模板。

4.所有候选人都须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查询或单位查询结果均有效。

5.注意事项

(1)提名者、被提名的项目(人)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提名专家签名或候选项目完成单位公章,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2)提名项目名称应准确、规范和简明,并能反映出项目成果的主要技术内容和特征。自然科学奖重点突出“基础理论”和“方法”;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重点突出“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名称不使用“xx研究”的表述,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

(3)提名项目应根据主体技术成果和《工作手册》中的“专业委员会及评审范围”合理选择专业(学科)评审委员会。

(4)提名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组的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其他完成人必须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该组别项目统一由省总工会负责提名。提名科普项目的科普作品必须是已经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出版物。

(5)提名项目所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论文等应征得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单位)的权利人的同意,有关知情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二)提名材料上传

提名材料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首页点击“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后在线填报。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通过扫描后在提名书“必备附件”栏目上传。提名书主件的签名、盖章,在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第一完成人(负责人)按系统通知要求,从系统下载打印正式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提名公示

提名2026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除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项目外,应在提名材料正式上报前,分别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和提名单位进行公示(专家提名仅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和要求详见《工作手册》。公示后完成单位、完成人发生变更,知识产权和论文专著目录有新增的,须重新公示。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人)方可提名。异议处理完毕的项目,需在附件中提交异议受理和处理情况说明。瞒报异议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奖励资格。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受理公示后有异议的,退回提名者处理。

(四)提名时间

1.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6年4月6日9:00。

2.申报单位提交时限。2026年5月6日中午12:00,关闭申报单位提交权限,逾期项目将无法提交提名者。请各项目完成单位在此时限前完成公示,及时提交提名材料。

3.提名者提交时限。2026年6月1日中午12:00,关闭提名者提名权限,逾期项目将无法提交省科技厅。请各提名者在此时限前完成审核和公示,及时提交提名材料。

4.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在提名截止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审结果通过奖励提名系统反馈,请各申报单位、提名单位及时关注。

五、联系方式

(一)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软件问题,请联系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客服。联系电话:400-161-6289。

2.单位注册问题,请联系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人员。联系人及电话:李俊,0871-63133894。

(二)业务咨询

请根据所选奖项类别和学科(专业)领域,联系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有关人员。

1.杰出贡献奖,医疗卫生、医药与基础医学、交通运输领域。联系人及电话:李佳,0871-63137002。

2.电子信息技术、环境保护与气象、机械轻工、化学及化学工程领域。联系人及电话:杨伟辉,0871-63155414。

3.动力与电气、冶金与材料、地球科学国土资源与利用领域。联系人及电话:高阳一,0871-63168766。

4.农业、林业、畜牧兽医与养殖领域。联系人及电话:尹鑫,0871-63155414。

5.数理与天文、水利土木建筑、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领域。联系人及电话:彭钼植,0871-63155414。

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901、902室。邮政编码:650051。

(三)奖励监督

任何人或单位若发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中存在科研诚信问题,可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或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反馈。

省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任宏程,0871-63132021。

 

附件:回避专家申请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