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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20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5〕4号)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团队和企业,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企业和创业组通过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比赛。企业和创客注册报名取得资格后,填写《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gxt.yn.gov.cn下载),并于7月15日前向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15日前将推荐企业及创业项目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名额见附件3)。
本次大赛面向云南省广泛征集参赛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加。
(一)企业组
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基础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遴选,将部分排名靠前的企业和创客推荐至全国总决赛组委会。经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进入全国企业组500强,创业组300强评审名单。
优秀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宣传展示。免费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2.成果转化对接。依托“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调动各方积极性,汇聚技术、资金、市场、人才、龙头企业等服务资源,组织邀请“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项目参与重点产业链对接等多项培育加速服务,分行业分需求提供专业培训、数字化转型、管理咨询、人才培引等相关孵化落地、成果转化服务。
3.投融资对接。联合“国家队”投融资机构、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机构,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选择优质项目“投早、投小、投长期”。
4.“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聚焦具有优质技术、产品和工艺的项目,结合项目优势及技术核心竞争力,联合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开展“创工厂”新型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创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落地孵化一批创新项目。
5.落地入驻园区。组织赴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参与产业对接,定制“空间+金融+政策”组合式政策包,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6.专精特新认定政策支持。“创客中国”全国企业组500强、50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要增强保密意识,做好参赛项目的信息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坚持节约办赛原则,按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曾雨均
电 话:0871—63347945
邮 箱:ynckzg@163.com
附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3.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