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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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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05-09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绿色制造培育机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或园区按照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 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被移出等);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等。

二、申报程序

绿色制造遵循自愿申报原则。认为已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后提交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暂行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推荐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程序确定市级名单,在市级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对拟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需已入列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也需一并进行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自愿开展申报工作,力争2025 年培育一批市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对已入列省级名单单位的工作指导、服务,力争已入列省级名单的单位2025 年创建成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三)请各县(市)区对照《暂行办法》中评价要求,对本辖区申报名单进行初审,严格标准,切实加强对申报名单的条件审查和情况核实,存在不得申报情形的,不予推荐。

(四)请各县(市)区于2025 年5月20日前对通过本级审核的申报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单位汇总表与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两份、光盘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源综合利用处,逾期报送材料将不予参加本年度的推荐。申报单位电子版材料请各单位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联系人及电话:李晓微63610515

附件:

 附件1.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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