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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为你找到 49 条活动信息
一、活动意义 帮助园区做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组织单位 昆明国际石化磷化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窗口平台 安宁市安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9日 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1、《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管理办法》宣讲; 2、园区情况了解,对标梳理园区申报具备条件;3、专家现场“把脉问诊”,提出改进问题的良方,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进行培育、指导。 五、参加人员 1、昆明国际石化磷化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负责人、技术专家; 2、云南东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
主办单位:云南东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5-28
活动说明:经开区电子信息企业“一起益企”专项服务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 —17:00 二、活动地点: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园 三、活动内容:企业服务需求征集,科技及产业政策宣讲,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 四、参会人员: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主办单位:昆明市经开区信息产业园
发布日期:2024-04-22
活动说明: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三进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专项服务活动通知 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拟联合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科澳社区开展“三进市场”个体工商户专项服务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三进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专项服务 二、活动内容 走访辖区商户,深入了解商户经营发展状况及困难,开展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税收优惠、经营发展等相关政策宣传,激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27日9:00-12:00 四、活动地点 科澳社区辖区 五、参加人员 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科澳社区工作人员、科澳社区“双报到”党员。 六、活动要求 参加活动人员活动请于活动开始15分钟至科锦路万科云子生活汇4楼科澳社区集合。 七、联系人及电话 段顺美、刘梦羚;0871-68358877
主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10
活动说明:一、会议主题 会议以“人才领航 共筑未来”为主题,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贯彻落实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昆明呈贡万达嘉华酒店3楼宴会厅(呈贡区乌龙街道彩云南路1666号)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昆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协办单位: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四、参会人员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 (二)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领导; (三)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昆明医科大学、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武汉)高校服务平台、云南锦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领导; (四)项目承担单位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中医院分管负责人; (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六)高新区、盘龙区、呈贡区县区分管领导及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七)“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组代表;(八)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代表; (九)重点企业代表;(十)新闻媒体。 五、会议议程 (一)介绍参会领导及嘉宾; (二)领导致辞; (三)发布《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四)“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代表现场汇报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果,专家点评;(五)市金融办领导解读科技金融政策; (六)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武汉)高校服务平台负责人作知识产权运营与成果转化服务介绍。 六、相关要求 (一)请市科技局邀请或通知参会人员中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部分的专家、领导、代表和新闻记者参会。(二)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8日12:00前将参会回执发到昆明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服务处邮箱kmkjrc@163.com,感谢对昆明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工作的大力支持!
主办单位:中共昆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05
活动说明: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科医路176号(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一)昆明市科技统计信息中心相关领导及负责人;(二)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相关领导及负责人; (三)西山区科技工信局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 (四)各街道科技工作人员; (五)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报表填报人员各1人。 三、培训内容 企业研发经费年度统计工作;企业研发经费归集;相关问题答疑。
主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26
活动说明:一、活动主题 “强化人力管理 提升企业效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题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宣贯力度,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企业人员,现拟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保缴纳及管理。 三、培训时间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3月15日 14:00--17:00 四、培训地点 昆明市科医路176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会议室 五、 报名联系电话 0871-68358877;0871-63561861
主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25
活动说明一、会议主题 会议以“昆明市农科院成果转化专题推介活动”为主题,开展昆粳系列4个科技成果推介和转化接洽。二、时间及地点会议时间: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会议室(昆明市科医路176号)。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办单位:昆明市中小企业培训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四、参会人员(一)昆明市农科院领导及项目组; (二)云南楚雄益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四)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经纪人团队 。 五、会议议程 (一)项目组介绍成果情况 (二)企业介绍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三)专家进行政策解读,发表意见建议 (四)技术经纪人团队组织后续合作工作 六、相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于2024年1月17日按时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24-02-16
活动说明:一、会议主题 :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水稻新品种成果转化签约仪式。 二、时间及地点 : 会议时间:2024年1月30日14:00,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昆明市行政中心1号楼3楼)。 三、举办单位 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协办单位:昆明市中小企业培训公共服务窗口平台 四、参会人员 昆明市农业局领导、 昆明市科技局领导、昆明市农科院领导及项目团队、云南楚雄益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昆明市中小企业培训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工作人员。五、会议议程(一)昆明市科技局领导讲话(二) 昆明市农业局领导讲话 (三)昆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粮食作物研究所项目团队介绍项目情况(四)云南楚雄益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介绍成果转化情况 (五)成果转化三方代表签约 六、相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于2024年1月30日按时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发布日期:2024-01-29
活动说明:各有关单位、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为全面检查培养期内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工作和培养期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绩效,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及《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昆科规〔2019〕2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目标考核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 (一)2022年度考核 1. 对象:第十五至第十八批带头人和第十七批后备人选共118人(附件1)。 2. 时间:拟定于2024年1月,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 1.对象:第十五批带头人和第十七批后备人选共55人(附件2)。2. 时间:拟定于2024年2月,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 2022年度考核统一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考核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确定阶段。考核对象在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主持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省(部)级人才荣誉称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的,于2023年12月29日前,提交《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申请表》(附件3),并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材料清单》(附件4)提交相关材料;未通过确定的,进入第二阶段参加考核评审。 第二阶段,考核评审阶段。不符合直接确定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按照学术研究、技术创新、技能应用、经营管理4个类型进行分类考核,考核按照个人自评、专家组评定、专题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 2.考核评审程序 (1)考核对象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材料清单》(附件4),填报《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培养工作考核表》(附件5)、《2022年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绩效统计表》(附件6)、《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考核分类评价表》(附件7),填写内容须提供附件支撑材料,并按照评分内容进行装订,支撑材料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各部分用彩页隔开。(2)所在单位对考核对象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年度考核表》中填入2022年度单位评价意见,将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考核对象根据具体答辩通知要求,携带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4)市科技局在专家库中抽取考核专家进行考核,形成年度考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审核,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 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统一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考核按照个人自评、专家组评定、专题会议研究的方式进行,由市科技局在专家库中抽取考核专家进行评审。 2.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材料清单》(附件8),填报《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表》(详见附件9),并对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综合考核量化表》(附件10)进行自评,填写内容须提供附件支撑材料,并按照评分内容进行装订,撑材料附目录并标注页码,各部分用彩页隔开。(2)所在单位对考核对象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由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并在《综合考核表》填写提出评价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考核对象根据具体答辩通知要求,携带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核。(4)市科技局在专家库中抽取考核专家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研究审核,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2022年度考核内容与等次 1. 考核内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学术和技术开展情况、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及为昆明发展所做的贡献等。 2. 评价标准:年度考核以《年度考核分类评价表》中分四个类型的评价体系进行分类评价。 3. 考核等次:分为“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基本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未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三个等次,具体标准为: (1)“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带头人90分(含)以上,后备人选85分(含)以上; (2)“基本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带头人65分(含)—90分(不含),后备人选60(含)—85分(不含);(3)“未实现年度培养计划目标”:带头人为65分(不含)以下,后备人选60分(不含)以下。(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内容与等次 1. 考核内容:以《任务书》培养目标和任务为重点,主要考核内容为: (1)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发挥的带头作用; (3)服务昆明建设发展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2. 评价标准:培养期满综合考核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综合考核量化表》进行评分。 3.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60分-90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四、 考核结果运用(一)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考核办法》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果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3万元、后备人选1万元的培养津贴;考核结果为‘基本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给予带头人1万元、后备人选5千元的培养津贴;考核结果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不给予培养津贴”相关规定,发放培养津贴。 (二)后备人选培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实现培养计划目标”,且培养期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为带头人。(三)年度考核结果累计两年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的,市科技局提请领导小组审核、市人民政府确认后,不再享有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资格和待遇,终止培养。 五、 考核要求 (一)考核对象无法参加年度考核的,需提供书面申请,经市科技局批准同意的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因出国学习研修(一年以上)、休产假等原因,经个人申请可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且不影响综合考核;本款情形带头人适用二次,后备人选适用一次;因其他原因经申请同意不参加考核的,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未参加考核、不计考核等次’,综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第二次有类似情形按无故不参加考核处理”相关规定执行。(二)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按照《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未实现培养计划目标’,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执行。(三)考核对象应按照考核通知全面总结年度和培养期内的工作情况,按要求和时限认真填报相关内容,准备好附件支撑材料。附件材料不能支撑或无法判断的,相应的考核指标不予得分。(四)个人自评分仅供考核小组参考,最终得分以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为准。(五)考核对象需认真核对附件1和附件2中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向联络员提供变更信息。若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应提交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或现就职单位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备案。工作单位变动到昆明市行政区域外,还须提供终止培养申请。
主办单位: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