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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30
各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创新团队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期满考核评估工作,根据《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建设办法》(昆科规〔2022〕1号)、《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办法》(昆科规〔2019〕4号)的规定,我局将开展第一批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科技创新团队考核评估,现就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建设办法》(昆科规〔2022〕1号)(以下简称《建设办法》)、《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办法》(昆科规〔2019〕4号)(以下简称《团队管理办法》)、《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
二、时间、地点及考核对象
(一)考核时间
2025年5月9日。
(二)考核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每个承担单位具体考核会议室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对象
根据《昆明市科技局关于认定第一批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并授予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昆科发〔2021〕75号),认定了第一批14家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
三、 考核内容
围绕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创新团队《合同书》,开展企业创新运行考核,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三年运行情况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整体概况。对照项目合同书报告三年工作完成情况及绩效产出情况;着重围绕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财政经费专账管理的情况;取得的重大绩效,如获得国家级批件、重大技术攻关成功等其他重大绩效情况;分析说明未完成指标情况;下步工作打算。
(二)《合同书》指标完成情况
《合同书》中平台建设考核指标和产出绩效、完成进度的情况。
(三)成果转化情况
《合同书》建设期内取得的成果,包括: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情况、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成果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研发成果先进性,研发成果填补国内或云南空白的情况;合同期内成果转化数量。创新团队建设期企业成长情况、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工作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科研研发投入增长和科研平台引入、升级情况,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等。
(四)成果转化产生经济效益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在合同期内产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经济效益。
(五)经费使用情况
有自筹资金的承担单位,查看经费到位情况。单位研发经费投入情况是否基本符合《合同书》内研发投入目标,财政配套经费具体使用情况及使用明细,经费使用合理性及科学性。
四、 考核时间区间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科技创新团队《合同书》合同期内。
五、 考核需准备材料
1.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三年项目总结报告(参看考核内容)
2. 昆明市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合同书;
3. 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资金预算表;
4. 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报告;
5.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经费专账;
6. 成果转化情况;
7. 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经济效益;
8. 其他材料(涉及的相关情况及量化数据需提供附件支撑材料)。
9. 创新团队考核材料参考《关于对2021年认定的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进行期满考核评估的通知(预通知)》相关要求准备。
六、 考核方式
此次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集中会议考核的形式,依托单位在进行现场答辩。第二阶段开展现场抽查,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一)第一阶段会议考核
专家组审阅各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创新团队上报材料,各承担单位以PPT的形式进行汇报,企创中心和创新团队汇报时间各不超过15分钟,并进行现场答辩;专家按照以《建设办法》、《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合同书》和资金审计报告为依据对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创新团队开展考核评估,各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打分;组长汇总专家意见,形成专家组会议考核综合意见。
(二)第二阶段现场抽查
抽查14家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及创新团队,由市科技局成果处组织进行了现场查验,从参与会议评审的专家中遴选2至4名专家、市科技局人员组成现场查验小组,重点检查3-5个项目现场条件与申报材料一致情况。
七、考核结果运用
企业科技创新中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认定称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6个月整改期,整改合格的保留其称号,仍不合格的撤销称号。根据《建设办法》、《合同书》规定予以执行。
科技创新团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考核不合格的,给予1年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进行再考核,再考核仍不合格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撤销其认定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八、进度安排
各企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4月底前,上报考核材料至邮箱kjjjlckm@163.com(邮件命名为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单位名称),科技创新团队发邮箱至jjzxslb@163.com(邮件命名为科技创新团队+单位名称),逾期不上报的机构视为放弃考核。
九、 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要认真按要求准备考核材料。考核材料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经费台账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财务章。
(二)各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团队单位领导、项目的责任人、财务人员及主要承担人参加考核会。
(三)会议考核时提交企业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团队纸质材料各5份,考核结束后各留一份纸质材料给市科技局。
十、业务咨询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科技创新中心)
联系电话:63136416 63193889
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处、昆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新团队)
联系电话:63134629 63193889
附件:
昆明市科技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