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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5-05-23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请组织本州(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5年5月14日—6月26日期间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开展年度信息更新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2025年新申报和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需更新年度信息。
三、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
四、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或州(市)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进入“企业信息管理”—“企业重大变更”模块,点击“新增变更”,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县级、州(市)级工信部门逐级审核企业变更信息。迁移企业由相关州(市)负责通知开展信息更新。
五、按照《办法》规定,未及时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及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请各州(市)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辖区内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并做好情况跟踪,避免因为数据原因影响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和本州(市)培育成效。
六、平台账号登陆等相关问题请参照《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详见附件)执行,具体问题请联系企业所属地县级工信部门或技术咨询电话12381、010-87901037。
附件:企业端平台操作手册202505191745165143.pdf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1—63512824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17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财政局 关于征集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第三批转型项目的通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开展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中期评估(第二批)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